車友們啊,購車前試駕可是必須的一步哦。不過,要是試駕時不小心把油門當成剎車,撞到旁邊的車,4S店可能會索要七八萬元作為賠償。那么,這筆錢真的必須付嗎?而且試駕的新車也不能立即開回家。給我點個贊并關注,今天我要給大家解釋一下這件事。
首先,試駕前我們通常會簽署試駕協議,有些店里明確寫著“試駕過程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駕駛者承擔”。但是這些條款并不一定有效。以在深圳羅湖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試駕事故案為例,法院明確表示這樣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銷售商也要承擔責任。
所以,即使是輕微碰撞,也沒必要過于擔心。一般來說,像小刮擦、噴漆這類問題,只需要與4S店好好協商,幾百塊就能解決,有時候為了促成交易,他們可能會免除這些小費用。
如果是嚴重的碰撞或涉及其他車輛,也不要著急,你可以向保險公司尋求賠償。畢竟,試駕車通常都有保險,至少有交強險的保障。如果保險賠償不夠,可以按照責任比例分攤。不要以為只要是自己駕駛出了問題就必須全部承擔責任,要知道,陪同試駕的專業人員也有責任。比如說,他們沒有詳細說明試駕車的性能,沒能及時制止危險駕駛行為,或者試駕路線安排不合理等。有的試駕員會讓你體驗駕駛輔助、緊急制動甚至彈射模式,卻沒有教你如何使用,只會問你感覺如何,如果出了問題,這并不完全是你的錯。
回顧之前提到的案例,法院判決指出試駕人應服從陪同人員的指揮。所以,在某種程度上,銷售商對車輛也有一定的控制權,并且通過試駕活動獲取了商業利益,所以試駕人和銷售商都要承擔責任。換句話說,如果面對高額的維修費用,完全可以要求4S店按照保險程序進行賠償,我們更多只需承擔第二年保費上漲的部分和合理折舊費用。比如更換前保險杠、大燈、引擎蓋等,讓4S店動用車損險。假設第二年保費增加了1500元,我們只需承擔這個部分,再加上一點合理的折舊費用,基本就夠了。
對于輪胎、輪轂輕微損壞這種小問題,大多數情況下4S店為了維護客戶關系,也不太計較。畢竟他們是為了經營生意,如果讓大家都不開心,得不償失。然而,有些4S店可能會趁機亂要價,要求幾千甚至上萬元的折舊費用,甚至規定只要發生事故就要收取車價10%的折舊費用,這就有點無理取鬧。
實際上,根據更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解釋,目前尚不具備完全支持折舊損失的條件,即使4S店上告法院,也不一定能獲得高額折舊費用的支持。所以面對那些無理取鬧的高額折舊費用,如果4S店強行要求,我們也沒必要忍氣吞聲,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未必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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