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交警部門統計,2013年3月15日至今,深圳共有29586名駕駛員符合上述三種情形。這其中,一年內被罰款五次以上的人數最多,有15482人,占52.3%;受到拘留的有5939人,吊銷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以上的有6842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者死亡且負有事故責任的有1323人。
“不管你是什么樣的交通違法,嚴重或是不嚴重的,被罰款五次以上都會納入。交通違法中罰款是行政處罰手段,記分并不是。所以五次以上的交通違法只要是罰款了,不管有沒有記分,都會被納入。”深圳市交警局信息中心數據分析師俞曉琨介紹。
在深圳,市民的征信記錄將會對考駕照、駕駛證相關業務辦理產生影響,進而影響小汽車搖號申請,以后還會對居住證辦理產生影響。隨著信用系統在教育、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銀行、保險等諸多行業的不斷深化和完善,這些失信的交通違法者將在就業、貸款等方面受到影響。今后,深圳交警將每月對納入征信的交通違法數據對外交換一次,同時,數據向所有有資質的征信機構開放,有需要的即可聯系交警獲取。
據了解,深圳交警將與征信公司聯合開發駕駛員交通誠信分,這也是全國首創的面向駕駛員的交通誠信評分模型。深圳交警表示,對于法律規定的可以納入征信的交通違法數據,交警部門每月會向征信機構交換一次。同時,這些數據向所有的征信公司無償開放,有資質、有需求的征信機構可以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