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是指用戶用抵押車去貸款平臺申請貸款用做的抵押物,很多借款人由于不能按時還款或是主觀不按時還款,這時候汽車的債權將屬于貸款公司。那么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抵押車債權是否能夠轉讓呢?又該如何辦理呢?
一、抵押車債權轉讓是否合法
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的時候,貸款平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借款合同清償期屆至時,債務人應向債權受讓人清償。如債務人無力清償,也不能另行達成還款協議,債權受讓人不能辦理車輛過戶,也不能直接取得車的所有權,只能就拍賣車輛所得的價款受償。
抵押車轉讓之后,購買者并不能享有汽車的所有權,但是具有汽車的使用權,并且能夠正常年檢以及購買保險等等,而且價格便宜,因此很多購買者都會采用這樣的方式。
二、如何辦理
車輛轉讓必須要辦理抵押登記,我國《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42條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1、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車輛抵押未經登記,該抵押是無效的,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打起官司來債權人吃的是啞巴虧。
2、抵押權人(債權人)無法了解該車輛的權屬,也無法了解該車輛在此之前是否設立過抵押。
3、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債務人)隨時可不經抵押權人(債權人)同意而轉讓該抵押的車輛,其他債權人也可要求債務人以該車輛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