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買了一臺21年寶馬X5抵押車,但是在檢查車輛手續的時候發現,行駛證上的注冊日期是2021年3月,發證日期卻是2025年8月?這到底是怎么回事?這個臺抵押車會不會有問題?
其實在購買抵押車的時候發現行駛證上的“注冊日期”和“發證日期”不一致是非常常見的現象,而且大多數也是正常現象。今天教大家如何看懂抵押車行駛證上的關鍵信息。
行駛證兩大核心日期:
注冊日期:是指車輛在車管所上牌登記的日期,終身不變,代表車輛的真實車齡。
發證日期:是指行駛證的核發日期,因為后期有的車輛會改色、補辦、過戶等操作而進行更新。
所以注冊日期與發證日期不同,但是如果在購買的時候發現,發證日期早于注冊日期的話,那么就可能存在證件偽造的情況。

為什么抵押車發證日期與注冊日期不同?
如果發證日期與注冊日期不同,可能存在以下三個方面:
1、行駛證補辦
比如原車主在使用車輛過程中,行駛證不小心丟失,然后到車管所進行申請補辦,所以這時候發證日期就變為補辦當天的日期,但是注冊日期是不改變的。
2、車輛顏色改變
比如原來車輛是白色,車主在使用過程中,將車輛的車身顏色變為黑色或者改成其他顏色以及啞光色等等,需要到車管所進行備案并且重新發放行駛證,所以現在的行駛證日期就是備案日期。
3、車輛過戶
就是說,該車輛是由第一任車主然后賣給第二任車主進行過戶,所以車管所會為新車主核發全新行駛證,發證日期即為過戶當日,而注冊日期仍是最初上牌日。后期由于其他原因車輛用于抵押借款,那么就出現了注冊日期與發證日期不同的情況。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車輛過戶后,必須重新核發行駛證,補領、換發行駛證時,發證日期自動更新。因此,行駛證日期不一致不僅合法,反而是車輛經歷正規車管流程的證明。
抵押車只要車輛無鎖定、盜搶記錄,在購買的時候有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等手續齊全,即可依法享有對車輛的合法占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想了解關于“抵押車買了會丟了嗎?抵押車怎么才能不丟車?”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