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已沒有權利過戶
車輛購買時已經把登記證書抵押給了銀行或某個金融機構,狀態顯示已抵押,車主然后又把車輛質押典當行,車主沒錢償還時選擇跑路,這樣就產生了債務糾紛,動產物權,所有權和質權,然后抵押等級證書的那家公司就向法院起訴查封該車輛,狀態顯示已查封。新交通法里查封車的意義是禁止車輛過戶,但是查封車可以正常行駛,正常買保險,正常年審,所以查封車也是非常靠譜的。
有些朋友又會問,帶大本的車為什么還不可以過戶?
買抵押車的時,經常會碰上“帶大本”的抵押車,許多朋友認為“帶大本”靠譜,但很多購買者是心存疑惑都帶大本了,為什么還是過不了戶呢?事實上答案非常簡單,雖然有大本,可是這輛車的所有權仍然不在原車主手中,機動車輛仍然是抵押狀態,因而無法過戶。根據我國的擔保法規定,抵押只能抵押汽車使用權,而并不是汽車所有權。在沒有解除抵押協議之前,抵押車是不能過戶的。抵押車什么時候買比較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