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隨著抵押車的流行,身邊的朋友們或多或少都對抵押車有了一定了解 “抵押車”顧名思意,指的就是車主將車輛進行抵押借款,簽訂相應的手續合同之后,到期無力償還這個債務,債權人將車輛進行處置的車子。這種車子是可以購買,也是合理合法使用的。
但是大家都知道,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每隔一段時間都是需要進行年檢審車的。
因為根據我國小轎車年檢新規
1、新車6年內:免上線檢驗,每兩年可以直接領取車輛合格檢驗標志;
2、車齡6-10年內:需要上線檢驗2次,即第6年、第10年各上線檢驗1次;
3、車齡10年以上:每年檢驗1次。
需要注意:檢驗周期是針對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
那么當我們買了上述一臺這樣的抵押車,在后期的使用過程中,如果到了該進行年檢的時間應該怎么做呢?
答案就是:目前我國都已經實行了全國通審,在全國的任意一個車管所都可以辦理審車,不再像過去一樣,還需要車輛戶口所在地的車管所開具委托書了,現在我們去辦理審車時只需要提供車輛的行駛證,交強險的保險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