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山東用戶購買抵押車存在很多的困擾,若是這些問題不能得到明確的解答,將會大大影響到購買者的利益。
抵押車雖然不能過戶,但是購買者購買之后,還是會享有汽車的使用權,因此保險是繼續生效的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可以正常的購買保險,享有保險公司服務的權利。
如車輛保險仍在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上述通知義務,且因轉讓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保險事故的,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比如原保單是保的家庭自用車,轉讓后車輛被用來營運而導致了危險程度顯著增加,這種情況下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車輛的所有者、承包者、保管者、使用者等利益關系者都可以為車輛購買保險。被保險人與車主不一致時,應提供由車主出具的能夠證明被保險人與投保機動車關系的證明或契約。對于購買抵押車的用戶來說,就需要出售方提供車主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抵押協議等等,這樣購買者就可以正常的購買保險,并且保險公司需要履行保險義務。
對于抵押車用戶來說,雖然不具有汽車的所有權,但是具有合法的車輛使用權,因此出現事故之后先明確責任,然后保險公司進一步的明確責任,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額。若是抵押車用戶酒駕、醉駕移機毒駕,那么保險公司是有權不進行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