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強制險只能車主購買嗎
抵押車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車的占有,將該車抵押給債權人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車優先受償。對于抵押車的強制險即交強險購買問題,實際上并不局限于車主本人。
根據相關規定,只要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這意味著,即使車輛處于抵押狀態,其使用者或管理人也有責任和義務為車輛購買交強險。因此,抵押車的交強險購買并不受車主身份的限制。
抵押車強制險權益保障誰說了算
1. 法律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了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限額以及理賠流程等,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交通事故中,交強險的賠償對象主要是因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第三者,而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
2. 合同約定:
抵押車交易中,購車者通常有正規的抵押車合同,明確車輛責任歸屬。
3. 實際情況:
在抵押車交易中,由于抵押車出售的是使用權,并非所有權,因此購車者在購買交強險時可能需要提供原車主身份號以及投保人身份證。同時,購車者還應關注交強險的保險期限、賠償限額等關鍵信息,以確保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夠得到充分的賠償。
抵押車強制險的購買并不局限于車主本人,而是與車輛的上路資格和公共安全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