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們買抵押車比較擔心多的就是怕原車主后面找到車輛把車開回去,抵押車原車主開走了違法嗎?其實在這我可以告訴大家,原車主無權將車輛開回,因為如果抵押車被車主開走就屬于盜竊罪,為什么這么說?
首先抵押車我們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將車輛抵押到典當行進行借款,或者將車輛抵押給專業收車的地方進行借款,也有的會找一些金融機構進行抵押借款,反正不管你找哪里,只要將車輛進行抵押借款,放貸方就會要求車主親自畫押按手印簽訂抵押車合同,留有抵押車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這樣是保障抵押車手續齊全,用于證明抵押車是合法車輛。同樣原車主所簽訂的抵押車合同中也會規定,抵押車到期車輛會如何處置。
而且現在物權法對抵押車的保護,可以看出,車主只要抵押了車輛進行借款,在沒有還清借款的情況下,是無法取回車輛的。如果原車主通過其他手段找到車輛將車輛開回,那么是屬于違法犯法行為。因為車輛是他自己親自進行抵押的,而且還欠了典當行的錢,典當行是正規存在,在工商局有注冊,是受法律保護的,那么根據合同規定,原車主違約了,典當行有權將車輛進行出售,購買者第三人購買了抵押車,就是合法車輛,有合法的車輛使用權,同樣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此刻我們就是原車主的新債權人。
比如原車主將車輛抵押給典當行借款了12萬,他把錢花光了然后再回來要車,那么這樣就是違法行為,嚴重的話就是詐騙,如果他想要回車輛,只能通過贖車的方式把我們的購車款以及保養費用來回提車費用給到我們,才可以歸還車輛,否則其他任何方式手段要回車輛都是違法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我們也可以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