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撞人,誰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1215條,交通事故賠償以車輛實際占有人或管理人為主要責任方。因此即便是抵押狀態,只要你是駕駛人或占有人,就需對撞人事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抵押車若已購買交強險與商業險,撞人造成的人身傷害,保險公司應按責任范圍先行賠付,交強險賠償范圍死亡傷殘賠償最高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1萬元。超出部分由肇事人承擔。
若抵押車未購買保險或事故后逃逸,受害者可通過訴訟追究駕駛人責任。如果你想了解關于“買了抵押車能否上保險 抵押車也能投保”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
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明確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或無責任,是賠償比例的重要法律依據。
抵押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誰來賠、怎么賠,關鍵在于車輛使用人與責任認定。只要遵守法律、依法投保、理性處理,抵押車同樣可以合法、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