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購買抵押車的朋友常有疑問:抵押車丟了可以報案嗎?車不是我的名字,警察會受理嗎?答案是:可以報案!并且是受法律保護的!不少人擔心,抵押車登記在原車主名下,丟失后無法報案。其實,根據《民法典》第224條、225條的規定抵押車屬于“動產”,不像房產這種“不動產”需要登記確認所有權。動產的物權轉移以“交付”為準,也就是說,只要你花錢買了抵押車,并從賣家手中“交付”獲得車輛,這輛車就屬于你,構成合法占有。想要了解關于“二手抵押車只有使用權嗎 交易合法嗎”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法律條文解釋:
第224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以交付為生效條件。
第225條:動產物權的轉移不以登記為準,而是以實際交付為準。
這意味著:你是合法車主,有權利報案并追回車輛。
如何正確報案?
1、保留購買憑證:包括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收據、聊天記錄、轉賬截圖等。
2、提供車輛信息:如車牌、車架號(VIN碼)、發動機號、購車照片等。
3、清晰描述失竊經過:在哪丟的、什么時候發現、當時現場情況等。
4、說明你的“合法占有”身份:明確你是通過正規途徑購買該車,并提供相關證據。
警方核實無dao搶、車輛來源合法后,一般會立案處理。抵押車雖然不在你名下,但只要你是合法購買,并完成“交付”,就依法擁有占有權。車丟了,放心報警!法律會保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