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委、市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關于2015年度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出臺多條鼓勵電動小汽車購買的新政,進一步放寬電動小汽車申請條件,鼓勵單位與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車。根據深圳相關管理規定,購買使用新能源小汽車更高可享受13.4萬元的政府補貼,未來電動小汽車路邊停車首小時還免費。
據悉,今年深圳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計劃配置總數為20000個,截至8月底實際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3413個,第8、9、10、11期待配置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總數16587個。從第9期開始,每期配置數為上一期剩余指標數。扣除4000個租賃指標后,今年還剩余12578個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待配置,這些指標配置的方式、單位和個人的配置比例都有相應調整。
同時,深圳還給已經申請到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市民提供了更誘人的政策,調整了個人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政策。“名下僅有1輛電動小汽車,且該車系使用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購買,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登記上牌”的市民可以再申請一個普通小汽車指標。這也就是說,某市民在今年第6期獲得了1個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并使用該指標在今年的8月完成了上牌手續,按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本不能再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本次調整后,該市民還可以再申請1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
此外,深圳今年年初發布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二條確定規則計算的申請編碼數量為N;第一個“1”為根據上個月發布的《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調整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調控政策的通知》而增加的1個申請編碼;第二個“1”為本次增加的申請編碼。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能源物流車和出租車等經營性的車輛是以快速充電為主,而非經營的私家車則是以慢充為主。在私家車常用的慢速充電設備方面,老舊住宅小區是以不低于有效車位的5%來設置,社會停車場是按照不低于有效車位10%的比例建設,而新建小區所有的車位都要具備給電動車充電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