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款、同年份、車況差不多的情況下,一方說“過戶到名下”,另一方說“債權轉讓”,兩者的入手成本相差一半。實惠和隱患到底哪個好呢?
所有權:
買二手車的話,就是把車的所有權轉到你的名下,過戶之后車子就登記在你的名下了。
抵押車輛得到的只有兩個東西:這輛車的使用權和和它綁定在一起的債務。根據《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的規定,在抵押期間內,抵押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但是抵押權并不會因此而受到影響。
轉租: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申請轉讓登記需要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另外規定中提到,機動車抵押登記期間申請轉讓登記的,應當由原機動車所有人、現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綠本在抵押權人手中,三個人湊不到一起,過戶也就辦不成了。因此抵押車不能過戶的原因就是這個。
抵押車就是債權轉讓的一種形式。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和第五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通行的做法是把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一起交給下一個車主。
使用:
年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登記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同時該條文也指出,對于提供了行駛證、交強險保單的車輛,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并且任何單位都不得附加其他的條件。《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四條所列舉的檢驗材料中,并沒有“抵押狀態”這個選項。
保險:可以正常購買交強險、商業險。財產保險是以保險利益為對象的,你實際占有、使用這輛車,并且要承擔損失和風險,所以就形成了法律上所承認的利益,在發生事故的時候可以得到正常的賠償。
違章和上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上路需要具備號牌、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以及隨車行駛證。路面查驗只查駕駛證、行駛證和車輛狀況,并不包括抵押登記在內;違章由誰違反就由誰承擔責任。
不同的地方是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問題,并不是能不能開。

抵押車有什么好處
入手門檻低。同一年份、同一種車型的抵押車比過戶過的二手車要便宜很多。
車輛使用年限的情況。車源中有一大部分是按揭的新車或者準新車,車況都比較好。
選擇的范圍。全國在售抵押車都可以通過手機進行搜索,按照預算、品牌、車型、地區來篩選,不受本地庫存的限制。像抵押車交易網這樣的專業平臺已經覆蓋了三百多個城市,并且每天都有上千臺車被約看或者被檢驗。
兩邊都躲不開的問題
二手車也不能隨便買。決定一輛車是否安全的因素,并不是它是不是抵押車或者二手車,而是它的手續、狀況和車況好不好。
抵押車核抵押合同原件(原車主簽字蓋章,車架號和實際車輛相符),行駛證原件(非營運、在有效期內),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清晰無涂改);
二手車核大本、解除抵押證明、違法和事故是否已經辦理完畢。
狀態方面沒有鎖定、沒有被偷走或者沒有涉案,查封限制的是轉讓、抵押等登記業務,并不影響正常使用以及年檢。對車輛進行重大事故、泡水、火災等情況的檢查,抵押車提車之后做一次全車GPS清理。
抵押車與二手車的區別在于“買所有權”和“買使用權加債權”的不同,并不是能不能開車的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