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朋友留言說”抵押車被原車主找到會不會要回?
抵押車屬于正常的抵押留置程序的標的物,只要是通過正規的平臺或者有資質的利益機構,通過合法手段進行的抵押,則是不需要過于擔心。
如果你購買了一輛抵押車,并擁有了該車輛的使用權,原車主要回車輛偷屬于違法行為。
給大家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小王最近要結婚,把自己去年新買的愛車拿去典當行抵押借款,借款20萬用來資金周轉,給典當方簽訂協議,那么假設他20萬花光之后又回來要車,要把車子要回去,這屬于什么行為?很簡單,不合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小王可能會涉嫌詐騙及搶劫罪。

我們還可以從以下幾個層面去理解為什么原車主不能向你要回車輛。

1.車子是原車主一手質押的,原車主本人親自將車子進行抵押,所有法律文書是車主簽約,他沒有權利再直接將車子要回。車主偷回抵押車犯法嗎

2. 車主抵押相關手續合同齊全,車子進行抵押時車主簽訂了相關合同,那么我們有該車的所有的合法證件,車主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最重要的《汽車質押借款協議》即《車輛抵押合同》。 我們是受法律保護的途徑得到的車,而且是花了相應錢的,債權人就已經是自己了,原車主是沒有理由將車取回的;

3.車主單方面違約,車主在抵押車子時與抵押權人簽訂了相關協議,那么后期車主還不上本金和利息,對方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把債權轉讓,附屬車輛和車輛的使用權一并轉讓,車主違約了,押權人有權把債權轉讓,附屬車輛和車輛的使用權一并轉讓,這是合法的。我們購買合法抵押車后是受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