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5年6月20日13時53分許,在南京市秦淮區發生一起寶馬轎車與多車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傷,多車受損。犯罪嫌疑人王季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事故中的寶馬車是查封車。看看警方如何解釋: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宣傳科科長:這臺車被查封了,這輛車是不能夠過戶,是不能夠變更,但是真正的使用者在使用這輛車的時候,并不影響使用,它的保險是在合法有效期內,它的檢驗時間,也是在合法有效期內,所以這個車可以正常上路,它具備正常上路行駛的資格。

常見問題
1,車輛狀態顯示違章未處理,查封。查封是什么意思?
他們是兩個概念,違法未處理就是我們長說的有違章了,查封是機動車有法律糾紛被法院給查封了,查封后的機動車可以檢車,正常行駛,但是不能過戶。
2,因經濟糾紛法院查封機動車、汽車 請問查封期限嗎?還是無限期查封?
訴訟保全是有期限的,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法院已查封的車輛能辦理年審嗎?
可以的。
4,法院查封車輛丟失保險公司理賠嗎?
不賠,車輛在查封狀態下出險,屬于免賠范圍。

5,已抵押的車法院能查封嗎?
已抵押的車,物上有抵押權。抵押權人可就拍賣車的價款優先受償。法院可以查封,但只能就該車償還抵押權相對債權后的余值作為查封價值。
比如說 甲抵押貸款10W買了價值15W的A車,因甲欠乙20W,乙申請查封A車,A車的價值應優先償還銀行的貸款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余值可執行給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