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車時,很多人經常聽到導航提醒他們超速駕駛。通常情況下,導航會在減速前提醒超速,但后來卻沒有收到任何違章短信。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我們來探討一下。
首先,常見的測速方式有移動測速、定點測速和間隔測速三種。移動測速和定點測速都是根據車輛瞬時速度判斷是否超速。定點測速一般會選取30公里的路段,并計算車輛在該路段內的平均速度。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是車輛顯示的速度比實際速度要高大約5%左右。這意味著看起來我們的速度已經達到了120,但實際上只有115左右,所以很多時候并不是真的超速,也不存在違規行為。我們可能感覺自己超速了,但實際上并沒有。
例如,有些人會根據導航軟件的提示認為自己超速,有些人則根據車速表來感受是否超速。但由于衛星信號等原因,導航軟件可能產生偏差。在大多數情況下,實際速度會低于軟件顯示的速度,而車輛的車速表受到胎壓等因素的影響,也會有一定的誤差。
事實上,實際速度通常會略低于顯示速度。汽車的車速表設計考慮到了安全因素,因此設置的顯示速度值會比實際速度值更高,以防止車主超速。根據國家標準,汽車車速表的誤差不能超過實際速度的20%,也不能小于實際速度。
換句話說,國家出于安全考慮,允許車速表故意設定一定的“誤差”。因此,汽車車速表顯示的速度會比實際速度要高,這是很正常的現象。此外,即使我們確實超速了,超速幅度也不會很大。根據我國交通法規定,超速超過限速10%以下不予處罰,超速10%以上僅扣3分并罰款。
因此,在很多限速道路上,比如限速為120的路段,即使我們達到了125,也不會受到處罰,所以不會收到交通違章短信。沒有攝像頭,它們沒有拍到你,也沒有交警在場。導航只是提醒而已,沒有人會給你開罰單。
當然,即使我們確實超速了,確實被攝像頭記錄下來了,但如果沒有達到處罰的條件,交警也不會給你開罰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條,對于超速行駛,會給予警告。然而,警告只是為了節省資源,所以不需要給您發出實際警告。根據2020年新的高速公路扣分標準,超速10%以下的暫時不處罰,因此也不會收到違章短信。每條高速公路的限速都不同,需根據實際指示進行駕駛。
綜上所述,不管怎樣,超速是存在真實危害的,交通部門進行超速檢測和處罰的目的也是為了保障交通安全。所以我們應該將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無論是否進行測速,始終堅持安全原則,避免心存僥幸,確保交通安全。[1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