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出了事故誰負責?購買抵押車后,若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會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主要看誰的行為違反了交通規則。如果抵押車買方駕駛時違規導致事故,責任自然由其承擔;若是對方肇事,則由對方承擔相應責任。
抵押車保險理賠是什么樣的?購買抵押車后交強險隨車不隨人,即使車輛登記在原車主名下,保險仍可理賠;但商業保險(如三者險、車損險)是否賠付,需看買方后面抵押車后有沒有及時購買相應的商業險,若沒有購買屬于自己的商業險。商業保險不會對產生的事故進行理賠,需要買受方需自行承擔損失。購買抵押車后對于保險的購買比如“抵押車必須購買新保險 舊保險能否繼續用”可以點擊鏈接,觀看往期講解。
按照《民法典》規定,車輛的實際使用人應對駕駛行為負責。即使抵押車仍登記在原車主名下,若事故是買受方駕駛時發生的,則責任由買受方承擔。
案例分析:
張某的抵押車已賣出。買方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交警通過車牌信息找到張某。張某提供了抵押車合同、交易記錄,證明車輛已實際交付,免除了法律責任。因此,留存交易證據至關重要。
法官建議:
在抵押車買賣中,不管是出賣方還是購買方都應該保留好車輛已賣出并實際交付的證據,以避免不必要的問題產生。買受方應從正規渠道購買、了解車輛價格和車況信息,確保購車手續合法,保管好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等手續材料以及有關聊天記錄,以便在發生問題時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