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抵押后,如果因未按時贖車被出售,買方購買的車輛即成為抵押車。抵押車雖然存在抵押權限制,但買方擁有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可以正常使用并投保相關保險。
抵押車購買后,買方享有車輛的合法使用權。雖然抵押車不能過戶,但買方可以正常上路使用車輛、辦理交強險和商業險保障車輛使用安全。
抵押車雖然不能過戶,但保險公司仍然接受抵押車投保。買方應及時為車輛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特別是全損險,以減少事故損失風險。
車輛發生全損事故時,保險公司的賠償款一般賠給保險合同約定的受益人。投保人為車輛現使用人(買方),保險賠償款一般賠給買方,用于修復或置換車輛。
抵押車除了不能辦理過戶外,其它理賠流程和二手車類似。發生事故,投保人報案、定損、理賠,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賠付。只要保險買得合理,理賠權益基本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