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抵押車是否構成搶劫罪?
答案是構成搶劫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奪他人財物的行為。在抵押車交易中,車主將車輛抵押后不再享有使用權,債權方依法擁有車輛的“使用權”或“控制權”,只要購買者支付了相應的車款,手續齊全,那么就有合法使用權,即便車牌仍是原車主名下。原車主失去了車輛使用權,如果將車輛搶回屬于盜竊罪。
抵押車買方是否擁有完全所有權?
這是關鍵問題之一。許多抵押車買家誤以為花錢買了車,就等于擁有了完整所有權。其實不然。抵押車的核心特點是車輛產權仍在原車主名下,買方獲得的是車輛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因此買方無法更換車牌、無法正常過戶、只能合法使用。如果想了解關于“男子花10萬買抵押車最后貪小便宜吃大虧”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不少車主在抵押后因逾期、違約等原因失去對車輛的控制權,心有不甘,企圖“搶車回來”,但這樣做不但無法追回損失,反而可能面臨民事賠償甚至刑事處罰。
抵押車本身的買賣在法律上是允許的,只要車輛沒有被鎖定、非涉案車、手續真實合法,抵押車買賣是受民法典保護的二手交易行為。特別是在正規抵押車交易平臺購買,能規避很多F律風險和車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