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花8萬買了臺車,行駛證上寫著別人的名字。你每天開著它上下班,周末帶家人出去玩。交警查過、車管所審過、保險理賠過,全部正常。但你心里總有個疙瘩:這車,到底算不算我的?
老張問我的時候,他把行駛證擺在桌上,指著上面那個陌生的名字說:你看,我花真金白銀買的車,上面寫的不是我。這事兒換你,你心里踏實嗎?
我說:踏實不踏實,咱們不憑感覺,憑法條。
抵押車買后到底算誰的?
根據《民法典》第224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汽車屬于動產,賣方把車鑰匙交給你、你把車開走的那一刻,車輛的使用權就已經轉移了。行駛證上寫誰的名字,跟誰擁有這臺車,是兩套不同的系統。
合同生效加上鑰匙交付,你就擁有了這臺車。沒去車管所過戶,不意味著你沒有使用權。
那抵押車跟普通二手車區別在哪
原車主呢?他名下登記著這臺車,但一旦他把債權轉讓出去、把車交出來,他對這臺車就只剩下一個名分,上面還掛著銀行的抵押權。車輛在抵押期間,所有權并未完全轉移給車主。車主在辦理解除抵押手續之前,無法獲得車輛的完全所有權,因此不能過戶。
你拿到的,就是名分之外的全部,開車上路、正常年審、買保險、處理違章、跑長途,全部是你的權利。
無法過戶與無法使用二者截然不同。你買抵押車,買到的是不能過戶,不是不能使用。
日常使用層面,這車在法律上就是你可以上路行駛、處理違章、審車,即使上路交警查車也只是看看你有沒有行駛證、有沒有交強險、車架號對得上,他不管車輛在誰的名下。而且年審只查安全技術標準和有效交強險,也不會管你登記車主是誰。

那原車主還能把車要回去嗎
這是所有抵押車買家最怕的一道題。
不能,原車主親自把車進行抵押,債權方把錢給了他、簽了抵押車合同、由于抵押到期,原車主沒有按時贖車,車輛才被債權轉讓,把車交給你,從這一刻起,你對這臺車擁有了合法的占有權。原車主不再是這臺車的合法占有人。
抵押車你買的是使用權,不是所有權。但日常生活里你用到的99%的功能,開車、審車、保險、上高速,靠的全部是使用權。所以抵押車除了不在在自己名下,跟自己的車也沒什么區別。如果想了解關于“抵押車能上路嗎?會被交警扣嗎?”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