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雖然無法辦理過戶,但有抵押車合同,車輛的“占有使用權”已經轉移,原車主若在未通知買家的情況下,私自將車輛開走甚至藏匿、轉賣,涉嫌侵占或dao竊行為。這不僅違背誠信原則,更觸犯了法律。
遇到車輛被“偷走”應第一時間報警備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說明車輛的實際購買情況,并提交抵押車合同、付款憑證、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警方可按涉嫌侵占處理,立案偵查。
如何提前規避這類風險?
選擇正規抵押車交易平臺,確保車輛來源透明、手續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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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車輛的手續信息,當遇到問題的時候可以合法保障我們的自身權益。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善意取得原則適用于有償取得不動產或動產的情形。只要買方為善意取得人,且合法支付了費用、完成交接手續,就具備相應的法律保護權利。
買抵押車雖有風險,但只要通過正規渠道、手續齊全,即使車輛被原車主開走,也有法律可依、權益可保。建議消費者提高風險意識,合法交易,理性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