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抵押車由于產權仍然屬于原車主,車輛只是處于抵押狀態,所以買家雖然擁有合法的使用權。車輛的報廢需原車主身份向車管所提交申請。因此,抵押車在未解押過戶之前,是無法直接進行報廢手續的。
其次,根據相關規定,車輛報廢需要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明等完整資料。而抵押車通常因為債務或金融原因被抵押,買家拿到的只是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并不能獲得車輛的登記證書和原車主身份證。因此,即便車輛達到報廢標準,買家也無法獨立辦理報廢手續。
再者,如果想要讓抵押車完成報廢流程,唯一的途徑就是先解押并辦理過戶。解押需要原車主償還完貸款或與金融機構結清債務,再配合買方完成車輛過戶手續。只有這樣,車輛才會變更到新車主名下,才能進行正常的報廢。但現實情況是,很多抵押車買家找不到原車主,或者原車主不愿意配合,這就導致抵押車幾乎無法實現報廢。如果想了解關于“抵押車不過戶會不會報廢 能不能要”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對于抵押車用戶而言,出售的是使用權,也就是說,雖然車輛無法過戶或者無法報廢,但是車輛可以正常使用,也可以轉讓。在使用上沒有任何影響,即使不想使用了也可以通過正規平臺或者車商進行回收或者轉讓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