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去年通過正規平臺購買了一輛抵押車,手續齊全,有抵押車合同、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某天,他把車停在小區門口,第二天發現車不見了,經過調取監控才知道,是原車主用備用鑰匙將車開走。李先生立即報警并提供購車合同,警方將案件立案處理。最終,原車主因涉嫌非F侵占和dao竊行為被追究法律責任。
所以即便車輛名義上屬于原車主,但在簽訂抵押合同后,車輛的使用權歸購買者所有。如果原車主或他人擅自將車開走,已經觸犯法律。

法律怎么規定?
根據《刑法》相關條款,偷車屬于dao竊罪,不論車輛登記在誰的名下,只要實際使用權已經轉讓給他人,擅自開走就構成違F。抵押車一旦通過正規渠道交易,購買者就享有合法使用權。任何人偷偷將車輛開走,無論是原車主還是第三方,都是違F行為。購車者只要通過正規平臺購買,手續齊全,就有合法的保障。如果想了解關于“客戶回頭抵押車是什么意思?為什么越來越多車主選擇回頭抵押車?”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