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一臺抵押車,但是車輛不能過戶,也不在我名下,如果開車發生事故,我需要賠償嗎?
抵押車發生事故原車主承擔?還是購買者承擔?
抵押車在轉讓過程中,由于車輛登記證書上存在抵押記錄,導致無法在車管所辦理正常的過戶手續。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通常采取簽訂轉讓協議、交付車輛及相關手續的方式完成交易。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即便車輛沒有過戶,只要完成了實際交付,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責任應由實際使用人承擔。原車主則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抵押車事故發生,保險該如何賠付?
如果發生了事故,那么應該由交強險責任內限額部分先賠付,如果超出交強險范圍,那么就由商業險按照合同規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購買保險或者保險覆蓋不全的部分,則由實際使用人進行承擔。
抵押車雖然被轉賣,雖然不能過戶,但是不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發生事故則以實際使用人為準,只要車輛來源清晰,手續齊全,責任劃分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如果想了解關于“抵押車怎么處理違章?不是車主本人辦理麻煩嗎”內容,請點擊鏈接查看往期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