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脫保,這是很多車主都會忽視,但是又不能忽視的事情。車子還在行駛中,但是保險單已經失效了,如果繼續這樣下去,那么上路就是違法,出了事故就要自己承擔后果。脫保不害怕,可怕的是拖著不去辦理。
處理就是三步:發現脫保之后馬上帶著證件去購買新的保險,絕對不能開著沒有保險的車在路上行駛。
脫保的第一件事情
保險到期之前,保險公司一般會通過短信或者電話的方式進行提醒,但是抵押車沒有登記在你的名下。因此要記得好到期日,并且在交管12123以及保單上進行核對。如果發現脫保了的話,不要遲疑,當天就要去補辦。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的業務都可以在網上辦理,十幾分鐘就可以拿到電子保單。補足保單之后才能上路,否則車是不能行駛的。把該動作提前做好,比事后任何補救都要好。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只脫保一天,也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開車上路,在脫保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一分錢也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交強險,你還要對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除了罰款之外還要加上一筆賠償費,更加不劃算。
為什么脫保上路的后果很嚴重
交強險屬于法律規定,沒有購買就上路行駛并不是“省錢”,而是觸犯了法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和《交強險條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沒有按照規定投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該機動車,并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投保,同時還要對未按規定投保的行為處以最低責任限額應當繳納保費兩倍的罰款。
十分鐘之內就可以完成投保
很多人都被卡在了“車不是我的名字,所以保險不能買”的問題上。其實可以買的。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的抵押車,憑借行駛證、投保人的身份證、原車主的身份證號就可以進行投保,原車主的身份證號是用來自行匹配車輛登記檔案的,由于車輛沒有過戶,所以登記車主還是原來的車主。人保、平安、太平洋、中華聯合等主流公司的流程是一樣的:錄行駛證和實名信息、系統報價、繳費出單、電子保單發手機,整個過程大概需要十幾分鐘。車險實名制只對投保人、被保險人、付款人三者一致進行要求,并不涉及是否為登記車主的問題。

可以投保的條件
保險法第十二條指出,在發生保險事故的時候,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保險利益可以是所有權,也可以是使用權、占有權或者管理權。你以合法的方式取得車子,并且每天都在使用它,那么這就是法律上承認的利益。交強險條例第二條更加直接地把“管理人”也列入了投保義務人之中:你雖然不是車主,但是你是實際的管理者,按照法律規定就必須購買保險。理賠款會直接打入被保險人的賬戶中,不需要原來的車主來配合。理賠流程和普通的汽車一樣:事故發生之后的48小時內要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受傷的話要先撥打120再報警122,拍照留證之后可以使用交管12123快處快賠或者等待查勘員到達現場;提供行駛證、駕駛證、保單、事故認定書以及修車發票,經過定損審核之后賠償金就會直接打入保單上被保險人的賬戶里。只要在投保的時候提供的信息真實有效、材料完備,就不會因為車輛沒有辦理過戶手續而拒賠。
續保如何選擇
交強險一定要買。根據用車需求來購買商業險:車損險必須購買,自2020年9月起,車險綜合改革之后,主險已經把自燃、涉水、玻璃、無法找到第三方、不計免賠等全部合并在一起了,一張基本可以覆蓋;第三者責任險建議200萬起步,能上300萬更好,路上豪車多,保額高一年也就多了幾百塊錢;醫保外用藥責任險幾十元一年,可以報銷人傷自費部分;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座幾萬元,家庭出行更加放心。
費用是多少
交強險為全國統一的標準價格,家庭自用6座以下的第一年保費為950元,6-9座為1100元,與車輛的價格和品牌沒有關系,連續不發生事故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一旦出現事故就會被提高。三者險200萬保額一年的保費大約在兩千元左右,300萬左右的保費大約在三千元左右。車損險一般為車輛現價的1%-1.5%。把這幾項加起來,一輛十幾萬元的抵押車,一年的保險費可以達到幾千元。按照這個框架來審視方案的話,哪些是必須的,哪些是湊數的,一目了然。
脫保就是一句話:發現就補,帶證就辦,絕不上路。
三件事情要養成習慣
第一是把保單到期日設置到手機的日歷里,并且提前一周進行提醒;
第二是在接車的時候把行駛證、自己的身份證和原來的車主身份證號這三個東西都保存好,隨時可以用來投保;
第三是每年在續保之前調整一下自己的保險方案,把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以及醫保外用藥按照上面的搭配方式進行理賠。
手續齊全有效期內,抵押車輛和過戶車輛沒有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