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以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1、強制險(交強險)的“不可逃避性”
抵押車作為機動車,必須購買交強險才能合法上路。若未投保:
車輛被扣:交警有權直接扣留車輛,直至補繳保險并繳納罰款;
高額罰款:罰款金額為交強險保費的2倍(以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為例,保費約950元,罰款達1900元);
年檢受阻:未投保車輛無法通過年檢,長期未處理可能導致車輛強制報廢。
2. 商業險的“隱性必要性”
交強險僅提供基礎保障(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萬元、醫療費用1.8萬元、財產損失0.2萬元)。若未購買商業險(如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車主需自行承擔:
事故賠償: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需個人承擔,可能傾家蕩產;
案例警示:2025年,某車主購買抵押車后未投保商業險,駕車發生事故致行人重傷,法院判決其賠償120萬元。因無力支付,其房產、車輛被強制執行,家庭陷入困境。
抵押車購買后第一件事就是購買保險,保險對于用車人來說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