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還不太了解抵押車的朋友總是會問到要不要跟原車主聯系,跟原車主簽合同?以后違章是不是要通過原車主處理,審車是不是要原車主出面,買保險是不是還得經過原車主等等,這樣類似的問題和疑惑。今天讓大家徹底打消這個疑惑。
所有的到期處理的抵押車,都是通過原車主本人質押出來,到期沒有能力償還借款而進行處置的,在原車主押車的時候都會簽訂一份汽車質押借款合同,車主將車輛作為質押物質押出去借款,在約定時間內需要償還借款,到期償還不了錢,質押方有權處置車輛,將車輛進行債權轉讓,轉讓這個車子的使用權,購買車子的叫做債權人,買車后即是車子的債權人,相當于車主的債主,擁有車輛終身使用權,處置權。
所以任何人買了債權車,車商都會把這些合同交到購車人手里,合同都是有原車主親自簽字按手印的,所以購車人無需再聯系原車主,無需再多此一舉跟車主簽合同,(因為車主質押合同已經可以充分體現了),審車,買保險,處理違章這些也更不用通過原車主了,審車只需要行駛證和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就能在檢車站年審,保險是只對車不對人,被保人可以是任何人,不一定是原車主,違章也可以找專門車務服務的來幫忙處理,非常方便,所以買抵押車不用再擔心需不需要通過原車主這個問題,大家是不是瞬間覺得買抵押車原來如此簡單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