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陳先生因為資金周轉困難,就打算將按揭購買的一輛24年奧迪A6L進行抵押借了13多萬進行解燃眉之急。朋友牽線,認識了張某,雙方簽訂了抵押車合同,陳先生將車輛作為抵押物抵押給張某,同時把車輛行駛證、原車主身份證復印件一起轉交,順利獲得了13多萬的借款。
然而過了一段時間,陳先生心聲貪念,就想把車輛偷偷開回來,他通過手機的D位掌握了奧迪A6L的位置,然后找了幾個朋友一起將車輛進行偷偷開回。
張先生發現車輛不見后,先給陳先生打電話詢問,陳先生否認偷回,然后張先生報警,通過警方調查發現陳先生就是偷車的主謀,然后陳先生如實交代了自己作案的經過,最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合法占有的財物,數額巨大,構成盜竊罪。

抵押車被偷走找誰算盜搶嗎
如果你遇到抵押車被偷的情況,第一時間先找警方進行報警,因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構成盜竊罪。所以通過警方協助調查可以快速找到偷盜方,并且繩之于法,保障自己的合法使用權。

